第二天,我将那套学区房以市场价一半的租金,附带学位,签出了一份长达九年的租赁合同。
由于该房产对应的是九年一贯制学区,且一户学位仅限一名学生使用。
而根据本地政策,凭有效的租赁合同,便可申请入学。
我唯一的要求是租客必须一次性支付全部租金。
这个总价,在过去甚至不足以支付四年的房租。
消息一出,立刻吸引了大量急于让孩子入学的家庭前来咨询。
你们是不是觉得我疯了?
不。
当然不会。
一旦签署长期租赁合同并完成备案,该合约便受到法律保护。
我的目的十分明确:
就是要让那个女人的孩子没有上学的资格。
而这还不是最关键的。
更核心的意图在于,一套学位被占用、且长期租约在身的学区房,在市场上几乎难以转手。
因此,我有九年的时间来扳回局面。
是的。
一个什么都图不到的女人。
她究竟能隐忍多久?
我们拭目以待。
在收到房租款项的第一时间,我便按照约定将其中 30% 转给了周沉。
转账备注清晰写着:房租分成。
他很快收到了款,似乎有些意外,随即发来消息:
「遥遥,谢谢。这笔钱确实解了我们的燃眉之急,最近为了凑那八十万,我们几乎借遍了周围人……真的帮大忙了。」
我看着屏幕,淡淡一笑。
没错,租金是夫妻共同财产。
做人要坦坦荡荡。
三天后,我们再次签署离婚协议。
整个过程异常平静,没有争执,也没有多余的情绪。
我独自一人前往约定地点。
这一次,我已做好了万全的准备。
就在领取离婚证的前一天,那笔八十万的房款终于全部到账。
我们相约先在房产交易中心见面,完成了所有产权交接:
那套学区房过户到周沉名下,其余房产则全部转移至我的名下。
最后一次站在民政局门口,周沉望向我,眼神有些复杂。
「遥遥,谢谢你。虽然我们不再是夫妻,但以后如果你有什么需要帮忙的,我……」
我没等他说完,便挥了挥手:
「不必了,你只需记得每月按时支付儿子的抚养费就行,就此别过,不必再联系了。」
说完,我转身离开,再没回头。
好聚好散?
呵。
绝无可能。
其实我一直想不明白,人生已然过去一半,好不容易重获自由,为什么还会想不开再次走进坟墓。
周沉就是如此。
我以为自己已经足够理智和豁达,可当无意间看到他和新任的结婚证及蜜月旅行照片时,心中依然泛起一阵酸涩。
是的,我不再年轻了。
无论如何也比不上照片里那个眉眼鲜活的女孩。
可我也曾年轻过。
我翻开二十年前的结婚证,看着上面那个笑容青涩、眼神诚挚的男人,一时竟有些恍惚。
到底是什么力量,能让一个男人轻易抛下一个他曾投入二十年真心的家庭?
我不明白。
但如今,我也不必明白了。
因为此刻,我的指尖正轻***眼前紧实而温暖的腹肌。
脑中早已一片空白。